一、项目编号: XZJ25Y-022-ZK-2
二、项目名称: 2025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吉英,刘忠荣,赵瑞英,刘晓云,侯晓丽(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差额累计法计算,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实际按计算金额的70% ,由中标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48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99。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新疆伊宁市斯大林街92号、重庆路5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九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绪
电 话:******
2025年04月23日
2025年05月14日
1
附件信息:
2025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采购项目(2).doc
1.0M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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