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信息
凤阳县产业强链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凤阳县武店镇标准化厂房项目全过程造价审核答疑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凤阳县产业强链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凤阳县武店镇标准化厂房项目全过程造价审核(项目编号:czfyqt202505-005)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内容发布如下:
问题1:我公司认真阅读“凤阳县产业强链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凤阳县武店镇标准化厂房项目全过程造价核”招标文件,并提出以下疑问:我公司项目业绩仅为跟踪审计,无需出具带有审核金额的审计报告,若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及竣工验收报告,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投标人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问题2:招标文件 P44 页“项目类似业绩”中要求:(1)业绩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无盖章的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问:因部分合法项目依法无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则业绩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无中标通知书的提供审计通知书或委托单位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是否可行?
回复:同问题1回复。
问题3:招标文件 P4 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 27994.64 万元,工程标的额较大。结合滁州市政府对投资较大项目,鼓励采用联合体方式实施,提高本地造价人员的业务水平。建议修改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回复:因全过程造价审核需要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以确保全过程造价审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联合体投标可能涉及多方利益关系,从而对全过程造价审核独立性构成潜在威胁;本项目服务内容不复杂,单独一个投标人足够满足项目需求,且相关部门并无关于全过程造价审核项目须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强制规定。本条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4:凤阳县产业强链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凤阳县武店镇标******人民政府令第 301 号,自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三条,鼓励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参与重大项目建设。作为滁州市本地注册单位,我公司想积极响应并参加本次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从服务质量上注册地和办公地均在我市,可以更好的提供本地化服务且保证项目审计期间的服务及时性和便捷性以及专业性。建议业主修改为:接受联合体投标。
回复:同问题3回复。
注:本次答疑澄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答疑澄清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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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