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香山乡红圈村、三眼井村防洪沟道治理
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头区香山乡红圈村、三眼井村防洪沟道治理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已由******改革局以《关于对沙坡头区香山乡红圈村、三眼井村防洪沟道治理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沙发改(审批)发〔2025〕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本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香山乡红圈村、三眼井村;
2.2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治理3条山洪沟,山洪沟整治3.38千米,沟道砌护3.22千米, 新建涵洞2座、生产桥6座,田间管道改线230米。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以施工合同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里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9日09时00分至2025年06月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交易平台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01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的信息以招标公告中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9.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中卫市沙坡头区水务局,联系电话:0955-******
10.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联系人:石岩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11号楼211室
联系人:崔邵楠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