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判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就******有限公司新能源环卫汽车采购项目进行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 最低价法 )。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新能源环卫汽车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HBHY-2025-041
2.3 采购范围(内容):为响应国家环保相关政策,根据实际需求,计划采购18吨电动洒水车1台、18吨纯电动洗扫车1台(详见采购需求清单)。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采购预算(采购控制价):192.50万元
2.6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2.7 质保期要求:整车质保一年,三电(电池、电机、电控)质保五年或20万公里。
2.8 其他要求:采购货物的品种、数量、运杂费、首年保险费(交强险、车损险、附加自燃险、20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驾驶员车上人员责任保险、车船税)、上牌费、税费、安装费、特种工具费、调试费、水电费、技术服务费(含售后服务费)、培训费及货物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货物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售后服务费。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一 个标段。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可以是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如为授权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等方面能力(提供承诺书,见格式要求)。
3.3 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见格式要求)。
3.4 信誉要求:
3.4.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见格式要求)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或网站查询截图,截图日期应为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见格式要求)。
3.6 采购车型须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车型公示或具备相关检测报告(提供车型公示截图或检测报告)。
3.7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谈判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全流程电子化谈判采购。
4.2 有意参加本项目谈判采购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投标活动。
4.3 满足本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5日(北京时间)前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报名。
4.4 供应商报名成功后请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4.5谈判文件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
5.2开标/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电子开标大厅(河南省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兴鹤大街与南海路交叉口西南角百汇大厦10层)。
5.3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4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供应商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文件无效或开封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5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雅洁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传璇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康勋
监督电话:******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