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5-2025-002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凤岗镇博深高速联络线及雁鸣湖路道路工程(一期)(造价咨询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0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的“三、评审程序”的“3.详细评审”内容中:
拟投人员情况 (10.0分)
1、项目负责人(1人):本小项最高6分。 ①具有注册级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得3分; ②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 2、其他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 具有二级或以上造价工程师,或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每人每证得1分,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最高得4分。 注: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购买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为:
1、项目负责人(1人):本小项最高6分。 ①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得3分; ②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 2、其他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 具有二级或以上造价工程师,或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每人每证得1分,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最高得4分。 注: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购买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09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名 称:东莞市凤岗镇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1号
联系方式:******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B座701号
联系方式:******9928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9928
******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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