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权采购项目(第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XJY************002
二、项目名称:******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权采购项目(第二包)
三、中标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桐汭东路655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陆佰伍拾万元整(******.00元)/年
评审总得分:87.1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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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权
******学校二期食堂经营权。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中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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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谢祖义、沈美青、罗先云、杨同梅、刘海嵩、陈家祥(采购人代表)、童志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团结西路77号、广德市华仑大观国际B座14楼,联系电话:周先生 ******、彭工 ******、******。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体育局提出投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校
地址:广德市团结西路77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 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广德市华仑大观国际B座1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