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6-2028年涉税项目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 公司2026-2028年涉税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 公司2026-2028年涉税项目
招标编号: M************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招标内容:对我司及下属卷烟厂开展以下事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财产损失鉴证,税务风险评估、税务咨询及代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项目性质: 服务类。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 服务期限:36个月,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项目地点:广州
3.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 | 单位 | 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万元/年) | 中标人数量 |
公司2026-2028年涉税项目 | 项 | 84.90 | 1家 |
4. 合格投标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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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证书复印件)。
4.2. ******事务所执业资格,须提供执业证。
4.3. 独立法人及该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二者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同一独立法人机构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4. 投标人近 3 年( 2022 年12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5.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4.6. 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记录名单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委员会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或下载并签名确认。******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不到该投标人信用记录的,以投标人出具的资格声明函为准,并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7.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22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烟草行业各直属单位列入******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招标人提供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不在《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或在名单中但禁入期限截至投标日已届满的,可以参与招标人采购活动。未届满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4.8. 投标人须提供近******有限责任公司列入《存在严重不良行为******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采购人提供的《存在严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投标人不在《存在严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中,或在名单中但禁入期限截至投标日已届满的,可以参与采购人采购活动。未届满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4.9.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22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企******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如经查询投标人及上述人员近3年存在行贿行为,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4.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4.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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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 2025年12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2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
5.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获取。
5.3.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购买单位提供如下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① 购买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副本扫描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证书扫描件)。
②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5.5. 登记方式:供应商登入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网站左上方“供应商登录”进入系统登录页面注册,审核通过后,将所有登记资料盖章扫描至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通过审核的不得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尚未注册,请先注册后再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购买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支付平台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请登录系统下载。
5.5.1投标人参与本项目过程中,如遇各类问题,可按以下途径解决:
5.5.1.1广咨平台操作相关问题
请查阅《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手册,获取路径:平台网站右上角→平台服务→左侧栏“操作手册”。
5.5.1.2移动CA、电子签章及电子保函相关问题
(1)人工客服:扫描网站右下角浮窗“移动CA电子保函”中的微信二维码咨询。
(2)电话客服:拨打400-658-7878联系。
5.5.1.3广咨平台账号问题、技术故障等
(1)微信客服:扫描网站右下角浮窗“微信客服”,即可与平台客服实时对话,同时提供人工服务。人工客服在线时间: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非工作时间可留言,人工客服人员会在上班后尽快处理。
(2)智能客服:“广咨小智”24小时在线,可直接发起在线对话咨询。
(3)服务热线:拨打400-9030-870,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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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 至 09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
6.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6.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7. 开标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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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
7.2.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9.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横路186号
******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923室
邮 编:510600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联系人:何莉、罗志文、彭智杰
招标人项目经办人:刘工
电 话: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招标人项目经办人联系电话:020-87013686
传 真:/
电子邮箱:******
异议、投诉联系人:钟铭
招标代理联系人:钟铭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帐户:
开户名:/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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