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及海口市环保部门的要求,国兴总院污水处理站的医疗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需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清掏、收集、转运、处置。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医疗废水污泥清掏、收集、转运、处置服务项目;
1.2项目地点:国兴大道文坛路6号;
1.3采购预算:不超过28000.00元;
1.4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国兴总院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按《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附录A检测方法进行清掏前污泥监测1次并出具相应报告,按环保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清掏、收集、转运、处置1次污泥(含污泥压滤脱水、消毒)。
1.5采购方式:采取议价采购
1.6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
1.7污泥处置要求:按国家环保部门相关要求收集、转运处置。
1.8欢迎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前来现场勘察。
2、按国家环保部门相关要求合规合法处置转运的污泥。
3、第三方可以兼投兼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4、第三方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也视为同等有效证明);
5、参加本项目前的第三方公司需在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及失信行为记录。(公司提供声明函)
6、报名时材料查验通过不代表会议资格审查的合格或最终通过。
7、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12日下午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8、报名地点:医疗保障大楼九楼后勤管理科(2)
9、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先生、吴先生,联系电话:******、******。
10、具体谈判时间:2025年6月13日下午16:00在医疗保障大楼八楼检验科会议室(各报名单位提交资料需要密封,密封资料包括上述报名资料及本项目报价函)。
******保健院
2025年6月9日